在幼儿园评价工作中,其价值判断的依据为幼儿园各项工作满足家长和社区需求的程度,通过及时的信息反馈,进行幼儿园的社会监督,自我完善,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园所自身的生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是以()为评价主体和以()为评价客体。
《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指出,“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德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1)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
(2)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4)监督审查各项财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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