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根据两个独立的物结合在一起时所发挥的效用,可以把物划分为主物和从物。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和配合作用的物是从物。从物必须与主物分离,具有独立性。本题中,A项说法错误,故应排除。B项违反了划分主物和从物的意义,理论解释正好与此相反,只要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或法律特别规定,认定从物的,其所有权随主物的转移而转移,故也不正确。C项违反了从物的独立性,从物不是依附于主物才存在,只是和主物相比较,起辅助作用。脱离主物,从物本身也可以作为独立的物进行交易。因此,C项没有准确表述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应排除。D项符合理论上的认识。即主物和从物必须属于同一人。如汽车所有人暂借他人的备胎,就不是该汽车的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