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于2012年1月设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2012年度的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如下: (1)2012年3月15日,长江公司外购一栋写字楼并立即对外出租形成投资性房地产,该写字楼取得时成本为3600万元,长江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2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380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该写字楼应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 (2)按照销售合同规定,长江公司承诺对销售的X产品提供3年免费售后服务。长江公司2012年销售的X产品预计在售后服务期间将发生的费用为200万元,已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支出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长江公司2012年没有发生售后服务支出。 (3)2012年5月,长江公司自公开市场购入W公司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取得时成本为13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公允价值相对账面价值的变动已计入所有者权益,持有期间股票未进行分配。税法规定,该类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2012年1月1日,以3000万元的价格取得对乙公司3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2012年度,由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长江公司确认了200万元的投资收益,该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除确认投资收益外,未发生其他增减变动事项。 其他相关资料: (1)假定未来期间长江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发生变化。 (2)长江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长江公司的上述资产或负债2012年度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长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营业税税率为5%。长江公司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次年3月31日,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汇算清缴于次年的4月15日完成。长江公司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发生如下事项:
(1)2012年1月20日,长江公司持有的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市价严重下跌,该股票账面价值为500万元,现行市价为300万元。
(2)2011年12月1日,长江公司与A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规定:长江公司向A公司销售一台大型设备并负责进行安装调试,该设备总价款为900万元(含安装费,该安装费与设备售价不可区分);A公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预付设备总价款的20%,余款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A公司验收合格后付清。该设备的实际成本为760万元。
2011年12月3日,长江公司收到A公司支付的设备总价款的20%。
2011年12月15日,长江公司将该大型设备运抵A公司,但因人员调配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派出设备安装技术人员。至2011年12月31日,该大型设备尚未开始安装。
2012年1月5日,长江公司派出安装技术人员开始安装该大型设备。该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于2012年2月20日完成,经验收合格,A公司2012年2月25日付清了设备余款。
长江公司就上述事项在2011年确认销售收入900万元,并结转销售成本760万元、劳务成本10万元。
(3)2012年3月27日,经法庭一审判决,长江公司需要赔偿B公司经济损失87万元,支付诉讼费用3万元。长江公司不再上诉,但赔偿款和诉讼费用尚未支付。
该业务系长江公司与B公司签订供销合同,合同规定长江公司在2011年9月供应给B公司一批货物,由于长江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B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B公司通过法律要求长江公司赔偿经济损失90万元,该诉讼案在12月31日尚未判决,长江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60万元(含诉讼费用3万元)。
假定税法规定该诉讼损失在实际发生时允许在税前扣除。
(4)长江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董事会制定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分配股票股利500万元。
其他资料:
(1)不考虑除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
(2)所售商品均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长江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4)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均假定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5)长江公司在2011年年末已经确认递延所得税并计算所得税费用。
要求:指出长江公司发生的上述事项(1)至(5)中哪些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哪些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并对上述调整事项,编制有关调整会计分录。
(逐笔结转“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甲公司系上市公司,该公司将2012年12月建造完工的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对外出租,采用成本模式计量,该办公楼的原价为3000万元,会计上采用直线法按照25年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至2015年1月1日,已计提折旧240万元。2015年1月1日,甲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值对出租的办公楼进行后续计量。根据历史资料,该办公楼2013年末和2014年末的公允价值分别为2800万元和2500万元,2014年12月31日之前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无法合理确定。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按照税法规定,该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按照25年计提折旧。
要求:计算甲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1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2年4月30日,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2年4月30日完成,公司在2012年1月1日至4月30日发生下列事项。
(1)2012年2月10日支付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
(2)2012年2月15日因遭受水灾,上年购入的存货发生毁损150万元;
(3)2012年3月15日公司董事会提出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2元现金股利;
(4)2012年4月15日公司在一起历时半年的违约诉讼中败诉,支付赔偿金500万元,公司在2011年末已确认预计负债520万元。税法规定该诉讼损失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5)2012年4月20日,因产品质量原因,客户将2011年12月10日购入的一批大额商品退回,全部价款为500万元,成本为400万元。
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1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2年4月30日,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2年4月30日完成,公司在2012年1月1日至4月30日发生下列事项。
(1)2012年2月10日支付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
(2)2012年2月15日因遭受水灾,上年购入的存货发生毁损150万元;
(3)2012年3月15日公司董事会提出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2元现金股利;
(4)2012年4月15日公司在一起历时半年的违约诉讼中败诉,支付赔偿金500万元,公司在2011年末已确认预计负债520万元。税法规定该诉讼损失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5)2012年4月20日,因产品质量原因,客户将2011年12月10日购入的一批大额商品退回,全部价款为500万元,成本为400万元。
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对企业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不考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长江公司2011年度
财务报告于2012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假设长江公司2011年实现利润总额5000万元,2011年年初递延所得
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分别为500万元和250万元,长江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长江公司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2年5月31日完成。2011年年初的暂时性差异在2012年1月1日以后转回。长江公司发
生如下纳税调整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11年12月31日对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某项管理用无形资产进行首次减值测试,测试表明其可回收金额为800万元
,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
(2)2011年12月31日对12月10日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期末计量,其购买成本为800万元,公允价值
为900万元,确认资本公积100万元。
(3)2011年公司销售费用中含有超标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300万元。
(4)2011年公司发生研发支出4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120万元,开发阶段支出28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已计入无形
资产成本)。按税法规定,研究开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计人当期损益,并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
无形资产的可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分期摊销。长江公司开发的无形资产于2012年1月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5)2011年12月31日确认一项分期收款销售总价款2400万元,该业务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实际年利率为6%,长江公司
将于2012年至2014年每年年末收款800万元,该商品现销价为2138.41万元,成本为1600万元。税法规定应于合同约定
收款日确认收入实现。
(6)2012年2月15日,公司收到甲公司退回的2011年11月4日向其销售的一批商品,并向甲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为400万元,结转的销售成本为260万元。该批商品的货款年末尚未收到,公司已按
应收账款的5%计提了坏账准备;按税法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在计提时税前扣除。
假设:
(1)长江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
(2)长江公司201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项目的年初余额为500万元;
(3)长江公司201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盈余公积”项目的年初余额为200万元:
(4)长江公司201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年初余额为1200万元。
要求:
综合题: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所得税均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甲公司和乙公司有关资料如下:(1)甲公司2014年12月31日应收乙公司账款账面余额为10140万元,已提坏账准备1140万元。由于乙公司连年亏损,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偿付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支付甲公司的应付账款。经双方协商,于2015年1月2日进行债务重组,并于当日办妥相关手续。乙公司用于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如下:甲公司减免扣除上述资产抵偿债务后剩余债务的60%,其余债务延期2年,每年年末按年利率2%收取利息,利息于半年末计提年末收取;实际年利率为2%。债务到期日为2016年12月31日,重组过程中甲公司未向乙公司支付任何款项。
(2)甲公司将债务重组中取得的上述对丙公司股票投资仍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5年6月30日其公允价值为795万元,2015年12月31日其公允价值为700万元(跌幅较大且非暂时性)。2016年1月10日,甲公司将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外出售,收到款项710万元存入银行。
(3)甲公司将债务重组中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5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为0。假定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方法、净残值和摊销年限均符合税法的规定。
(4)2015年10月1日,甲公司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租赁期开始日的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合同规定每季度租金为100万元,于每季度末收取。
(5)2015年12月31日,收到第一笔租金100万元,同日,上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6100万元。
(6)甲公司将债务重组中取得的库存商品仍作为库存商品核算。假定:(1)除特殊说明外,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外其他税费的影响。(2)甲公司和乙公司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对外提供财务报告。
要求:(1)编制甲公司2015年1月2日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分录。
(2)编制乙公司2015年1月2日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15年6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月10日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关的会计分录。(4)计算甲公司2015年土地使用权摊销额,并编制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2015年10月1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2015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及收取租金的会计分录。
(6)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编制甲公司2015年度与递延所得税有关的会计分录。
计算题:
甲公司为对其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0年财务报告于2011年3月31日批准报出,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2011年4月30日;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010年10月20日,甲公司被乙公司提起诉讼。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因其违约而给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至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代理律师认为甲公司很可能败诉并需要赔偿乙公司600万元。
(2)2011年3月7日,经法院判决甲公司需要偿付乙公司经济损失800万元,甲公司未上诉并支付了相关赔偿款。
(3)甲公司2010年实现的会计利润为2000万元且已经对所得税进行了计算,无其他调整事项。税法规定,该项损失在预计时不允许税前扣除,在实际发生时可以于税前扣除。要求:
(1)编制甲公司因诉讼事项于2010年12月31日的会计分录;计算2010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因诉讼事项于2011年3月7日的会计分录。
(3)填列甲公司对2010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项目的调整数(调增用“+”,调减用“-”)。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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