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丁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4年甲公司财务报表继续由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注册会计师陈悦担任项目合伙人。审计项目组计划于2014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对甲公司的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解、测试与评价。注册会计师陈悦计划实施以下风险评估程序以获取有关控制设计和执行的审计证据:(1)询问甲公司有关人员,并查阅相关内部控制文件。(2)检查内部控制生成的文件和报告。注册会计师陈悦拟订的总体审计计划中关于控制测试和评价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1)在了解内部控制后,如认为甲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且得到执行,则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测试。(2)选择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作为控制测试样本总体的所属期间。(3)运用一定的方法选取样本,并对所选取的样本进行重新计算。要求:(1)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请指出注册会计师还可以选择实施哪些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控制设计和执行的审计证据?(2)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请指出注册会计师陈悦拟订的总体审计计划中关于控制测试和评价的内容存在哪些缺陷,并请简要提出改进建议。(3)假定甲公司存在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作为审计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陈悦应当考虑采取哪些总体应对措施?
上市公司甲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在对甲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ABC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相关的事项:
(1)A注册会计师在2006年度至2010年度期间担任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经理,并签署了2009年度和2010年度甲公司审计报告。2011年度,A注册会计师新晋升为合伙人,担任甲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针对上述第(1)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及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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