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2012年7月某日,某市郊的赵某与钱某因琐事发生口角,赵某趁钱某不备,用石块将钱某头部击伤。钱某在赶往医院途中,因一手捂着伤口,且精神紧张,在一下坡路上不慎跌人某公路工程施工单位所挖的未设防护的涵洞内,造成左腿开放性骨折。后被路过的孙某发现,并用大板车将钱某拉往医院抢救,途中,遇孙某的仇人李某,因李某的纠缠,孙某未能将钱某及时送往医院,造成钱某伤势恶化,昏迷不醒。待孙某将钱某送到医院时,值班医生周某经检查发现,钱某的头、腿部流血不止,心跳微弱,认为钱某已无法抢救,故未采取抢救措施。不久,钱某在医院候诊室死亡。经法医鉴定,钱某是因失血过多(主要是腿部出血),抢救不及时死亡。 医院医生周某的误诊是造成钱某死亡的直接原因。
计算分析题:
北方公司为上市公司,2012年12月1日,为奖励并激励高管人员,北方公司与其管理层成员签署股份支付协议。2013年1月1日,北方公司向其1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200份股票期权,规定这些人员从2013年1月1日起必须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服务期满时才能以每股10元的价格购买200股北方公司股票,北方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北方公司该期权在2012年12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每份24元,2013年1日1日的公允价值为每份23元,201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每份25元,201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每份23元,2015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每份22元。
2013年有8名管理人员离开北方公司,北方公司估计三年中离开的管理人员比例将达到25%;2014年又有7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北方公司将管理人员离开比例修正为18%;2015年又有5名管理人员离开。2015年12月31日未离开公司的管理人员全部行权。
要求:编制2012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与股份支付有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综合题:2012年1月1日,经股东会批准,大恒集团开始实施三项股份支付协议,相关资料具体如下。资料(一)大恒集团向其100名中层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条件为自2012年1月1日起为公司服务满3年,协议中补充约定以大恒集团2011年经审计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基础,若大恒集团2012年至2014年经审计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达到2011年经审计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120%、130%、140%,则额外每人每年可以获得1万份股票期权的奖励,当年未达到可行权条件按不影响下一年的可行权处理。该项股票期权在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分别为15元、18元、21元。大恒集团每期末均无管理人员离职,并预期下一年也不存在人员离职,其在2012年达到当年补充协议的约定条件,但是在2013年未达到补充协议约定的条件。
资料(二)大恒集团向其200名基层销售人员每人授予0.5万份现金股票增值权,其每年的行权条件分别为2012年销售收入增长25%,应收账款回款率达到80%;2013年销售收入增长35%,应收账款回款率达到75%;2014年销售收入增长42%,应收账款回款率达到68%;2015年销售收入增长58%,应收账款回款率达到65%。在达到可行权条件后,行权有效期为4年。假设该现金股票增值权在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分别为4元、6元、8元。大恒集团2012年共有20名销售人员离职,其在当年末即达到约定行权条件,但当期未有人行权。大恒集团2013年4月5日又有30名销售人员离职,大恒集团共支付现金105万元。
资料(三)大恒集团与天盛公司2012年1月15日签订一项商业合同,合同约定天盛公司在2012年向大恒集团提供1年的保洁服务,大恒集团授予天盛公司10万份股票期权。该期权与资料(一)中的信息相同。根据市场相关资料显示,天盛公司该项劳务的公允价值为120万元。
要求:(1)根据资料(一),分别计算大恒集团2012年和2013年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二),分别计算大恒集团因该项股份支付在2012年和2013年应确认的损益金额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3)根据资料(三),说明大恒集团2012年应做的会计处理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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