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健公司2014年利润总额相比2013年出现大幅下降,接近盈亏临界点。2014年12月31日科健公司取得丰达公司100%的股权;东悦公司是科健公司于2014年1月以现金出资设立的子公司,2014年下半年起,东悦公司开展若干钢铁产品品种的期货交易。注册会计师陈军针对科健公司2014年度审计业务,制定了集团审计相关的总体审计策略,部分内容摘录如下:(1)沿用审计科健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时确定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方法,将科健公司2014年度的合并利润总额作为初步确定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基准。(2)考虑到丰达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在集团中所占比例超过30%,将丰达公司确定为集团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该组成部分重要性设定为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相等的金额。(3)考虑到东悦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在集团中所占比例小于10%,将东悦公司确定为集团审计的非重要组成部分,由集团项目组在集团层面实施分析程序。要求: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判断注册会计师陈军编制的总体审计策略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并提出改进建议。
2013年5月31日,A公司以1500万元的价款取得甲公司30%的股权,能够对甲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投资日,甲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6000万元,除-项A存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500万元外,其他资产与负债的公允价值等于其账面价值,2013年6月到12月甲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2014年甲公司实现净亏损3000万元。A公司与甲公司发生的内部交易包括:
(1)2013年9月30日。A公司向甲公司销售-项全新的固定资产,售价为750万元,账面价值为500万元.该项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
(2)2014年2月1日,甲公司向A公司销售-批B商品,售价为200万元,该项存货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A存货到2013年年末对外出售40%,剩余60%在2014年全部对外出售。B商品2014年对外出售70%。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2014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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