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批准,可以设立“行政公署”。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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