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固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若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则要求甲所持有的身份证明必须是虚假的
B、甲伪造了数张信用卡,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C、甲拾得一张信用卡,并未立即归还给失主,而是到某商场持卡购物3万元,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甲办理信用卡后透支50000元,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3个月内仍不归还,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A项,《刑法》第177条规定,下列行为成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①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②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③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④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并不要求身份证明本身是虚假的。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B项,《刑法》第177条第1款规定,下列行为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①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②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③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④伪造信用卡的。
C项,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是指:①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③冒用他人信用卡,如拾得他人信用卡后使用的;④骗取他人信用卡使用的;⑤恶意透支。
D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