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单选题]若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额外损失的答案

若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额外损失,发包人应在确认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索赔报告后的28天内作出回应,如未向发包人作出答复,则()。

单选题
2021-08-01 16:46
A、A.发包人应给予提醒
B、B.视为该索赔报告不被认可
C、C.承包人可申请延期答复
D、D.视为该索赔报告已经认可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D

试题解析

感兴趣题目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后,发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以工程价款的()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后,发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以工程价款的()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发包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以下不属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的是()
工程款支付应在确认计量结果后()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应在确认计量结果后()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某工程由于发包人原因暂停施工28天后,承包人认为工程已具备复工条件,向监理人提交书面复工通知,但被监理人当场拒绝,则承包人()。
某工程由于发包人原因暂停施工28天后,承包人认为工程已具备复工条件,向监理人提交书面复工通知,但被监理人当场拒绝,则承包人()。
发包人应在双方计量确认后()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发包人应在( )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并按约定时间扣回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从而造成承包人损失。承包人提交损失报告后,发包人未按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回复,是否可以以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确定的赔偿数额作为最终的索赔依据?
发包人与承包人未签订书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指令进行了工程施工,发包人在验收基础上支付了相应款项,则双方之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发包人的损失,宜按承包人索赔的程序进行索赔。当合同中对此未作具体约定时,发包人应在确认索赔事件发生后的()d内向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否则,承包人免除该索赔的全部责任。
相关题目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则承包人可以索赔()。
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
根据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进度款的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  ),不高于(  )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  (  )
已知原合同价款240万元,因发包人原因造成额外增加工程量60万元,若原合同工期12个月,则可索赔工期为()月。
因劳务作业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劳务发包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由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由发包人承担,赔偿承包人()。
若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额外损失,发包人应在确认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索赔报告后的28天内作出回应,如未向发包人作出答复,则()。
若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额外损失,发包人应在确认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索赔报告后的28天内作出回应,如未向发包人作出答复,则( )。
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发包人应在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并按约定时间扣回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发包人应在()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并按约定时间扣回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有权提出工期索赔要求
现场管理费的索赔包括承包人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以及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期间的现场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等。
某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错误导致多次工程变更,引起承包人和发包人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在此情况下()。
对劳务作业承包人未经劳务作业发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作业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内,发包人要求支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支付。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 )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7天后的(  )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发包人的损失,宜按承包人索赔的程序进行索赔。当合同中对此未作具体约定时,发包人应在确认索赔事件发生后的()d内向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否则,承包人免除该索赔的全部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发包人不要求支付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 )。
广告位招租WX:84302438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