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顺序地清偿要求地,按照比例分配。(破产法第113条)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清偿顺序应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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