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单选题]文某在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冯某新买的轿车的答案

文某在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冯某新买的轿车,致其严重受损。冯某因处理该事故而耽误了与女友的约会,并因此争吵反手。文某同意赔偿全部修车费用,但冯某认为自己的新车受损并失去了女友,内心十分痛苦,要求文某赔一部新车并赔偿精神损害。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单选题
2021-09-02 00:26
A、A、文某应当赔偿冯某一部新车
B、B、文某应当向冯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C、C、文某应当向冯某赔礼道歉
D、D、法院不应支持冯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D

试题解析

感兴趣题目
温某和冯某共同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后分头逃跑,后温某因犯强奸罪被抓获归案。在羁押期间,温某向公安人员供述了自己和冯某共同所犯的抢劫罪行,并提供了冯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关押在另一城市看守所的有关情况,使冯某所犯的抢劫罪受到刑事追究。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某县公安局对张某涉嫌诈骗冯某一案立案侦查,并冻结了张某的基金份额。冻结期间,张某申请出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简述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侵权行为的责任要件。
冯某(男26岁)与宋某(女23岁)同居在一起。某日二人在所住院内发生争吵继而厮打。在过程中冯某将宋某的衣服剥光,而且对宋某进行殴打(后经鉴定宋某为轻伤),后被围观的邻居制止。事后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二人同居期间的财产。法院经审查以后认为,冯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轻伤),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于是将案件转到刑事审判庭。对此,宋某向法院表示,自己只是要求分割二人同居期间的财产,不愿追究冯某的刑事责任。但法院仍将此案作为自诉案件立案。法院立案后,宋某多次要求撤诉,但法院不予准许。开庭审理时,宋某经两次依法传呼仍拒不到庭,人民法院遂将宋某拘传至法庭上。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案在诉讼程序上存在哪些错误?并简要说明理由。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有效要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的有()
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是指一般法律行为所共同具备的生效要件,它包括()。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单某碰倒冯某的行为
高某将其收藏的一幅毕加索的名画以20万元卖给冯某。其后,高某将其对冯某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王某并通知了冯某。高某将名画依约交付给冯某前,该画因不可抗力灭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甲因不熟悉汽车型号,在签订合同时,将公司原本欲买的B型号轿车写成A型号轿车,甲签订的合同是()。
公务员因工作严重失误辞去领导职务的类型有()。
按照法律规定,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的有( )。
相关题目

文某在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冯某新买的轿车,致其严重受损。冯某因处理该事故而耽误了与女友的约会,并因此争吵分手。文某同意赔偿全部的修车费用,但冯某认为自己的爱车受损并失去了女友,内心十分痛苦,要求文某赔一部新车并赔偿精神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公务员因工作严重失误辞去领导职务的类型( )

文某在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冯某新买的轿车,致其严重受损。冯某因处理该事故而耽误了与女友的约会,并因此争吵反手。文某同意赔偿全部修车费用,但冯某认为自己的新车受损并失去了女友,内心十分痛苦,要求文某赔一部新车并赔偿精神损害。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冯某曾因重大自然灾害形成逾期未还贷款,经一级分行认定后可申请办理农户小额贷款。()
冯某向B市C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姚某离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传唤冯某与姚某按时到人民法院开庭。开庭当天,冯某觉得出庭诉讼有失自己的身份,便委托律师谢某出庭;姚某因正住院治病,也委托律师何某代为出庭,并让何某带上了一份表示自己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和医院开具的住院治疗证明。人民法院开庭核查出庭人员时,发现冯某、姚某均只委托了律师出庭,因此裁定本案原告不出庭按撤诉处理。冯某就此裁定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上述情形,请指出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要求?()
患者冯某先是食欲不振,后来出现右上腹疼痛、巩膜等黄染。经医院诊断是肝癌晚期,护士小张选择的应是()
患者冯某先是食欲不振,后来出现右上腹疼痛、巩膜等黄染。经医院诊断是肝癌晚期,护士小张选择的应是()。
柜员操作失误产生的差错,是指柜员在办理通存通兑业务时操作失误产生的差错。包括:()
不带挂车的车辆因地形或车辆转向角的限制,倒车转弯时,为使车尾向左急转,可采用()的方法操作。
"在具备侵权行为的要件时,将发生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的法律后果"体现的是()。
“在具备侵权行为的要件时,将发生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的法律后果”体现的是(  )。
冯某有房屋2间,租给陈某居住,约定的租赁期限是5年。在第三年的时候,冯某不幸去世,该2间房屋由其子冯忠继承。冯忠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某晚,青年冯某溜入某宾馆一房间内,见入住该房间的女青年许某正在洗澡,衣服及包放在房间床上,冯某翻出包内300元现金后正欲出门,恰巧许某沐浴后出来看到,欲穿衣追撵冯某,冯某即把许某衣服抱起逃跑,许某因无衣服穿,羞于出门追赶。冯某构成()。
实习律师冯某给当事人介绍证据交换的相关规定,其中正确的是:()
赵某(男),冯某(女)。赵某经常虐待冯某,冯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赵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法院分别受理了冯某的离婚诉讼和赵某的申请,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依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要件,可以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
诺成法律行为就是仅以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就是仅需交付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根据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法律行为可以分为()。
对新买的计算机需要记录保存的硬件主要参数中,不包括()。
2006年,马某、冯某纠集1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成立“三马会”,马某自封会长,冯某为副会长,“三马会”成员经常聚集在市内各大公共娱乐场所,先后10余次有组织地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严重扰乱了娱乐场所的正常经营活动,在娱乐场所行业内形成重大影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广告位招租WX:84302438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