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现象,我们称之为( )
以下关于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成立要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①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给付 ②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使第三人对债务人直接取得债权 ③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基础合同有效成立 ④债权人也享有请求债务人向第三人给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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