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位于我国A市B区的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我国M市N区签定了一份买卖合同,美国乙公司在我国C市D区设有代表处。甲公司因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问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