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单选题]

甲无子女,20年前收养了乙,19的答案

甲无子女,20年前收养了乙,1998年乙到外地打工,甲与村委会订立了遗增抚养协议,在其死后全部财产归村委会。2002年1月病重,邻居丙热心帮助,将甲照顾的很好,甲感动,立下遗嘱,将遗产的一半分给丙。2002年10月甲去世。村委会处理完丧事,丙拿着遗嘱找到村委会,要求分一半遗产,乙也回来要遗产,本案如何处理?
如果村委员会放弃受遗增,遗产怎么分配()

单选题
2021-09-04 13:56
A、A、由丙和乙一人一半
B、B、全部由乙继承
C、C、遗产应收归国有
D、D、遗产应收归集体所有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A

试题解析
遗赠抚养协议效力最高,既然放弃就转为 执行 遗嘱,执行后剩余遗产就是法定继承了。

感兴趣题目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母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继父母子女关系就转化为养父母子女关系,适用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 )
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法学体系一般是在绪论基础上展开为()。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在收养关系未依法解除时,养子女有权继承()。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在收养关系未依法解除时,养子女有权继承()。
夫妻间的继承权,与(),()的继承权是()的。收养一经成立,就使原来没有()的人之间,产生了()的父母子女关系。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根据定义,下列属于代位继承的是( )。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必须具备抚养教育继子女的能力。
在收养兄弟姊妹的子女、堂兄弟姊妹的子女、表兄弟姊妹的子女时,条件放宽之处有 ( )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和有()。
甲收养了乙的女儿丙之后,又与乙女结婚,此时甲与丙的身份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1995年,甲收养了乙(2岁),一直共同生活。1998年,甲因病去世,2年后,乙的生父母亦相继去世。问:下列有关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相关题目

You can _____ some bottles of wine, or some chocolates, or a bunch of flowers.

A campus emergency ______ occur at any time of the day or night, weekend, or holiday, with little or no warning.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入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三个条件。

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

根据《收养法》,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  )的规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代位继承。)。

甲无子女,20年前收养了乙,1998年乙到外地打工,甲与村委会订立了遗增抚养协议,在其死后全部财产归村委会。2002年1月病重,邻居丙热心帮助,将甲照顾的很好,甲感动,立下遗嘱,将遗产的一半分给丙。2002年10月甲去世。村委会处理完丧事,丙拿着遗嘱找到村委会,要求分一半遗产,乙也回来要遗产,本案如何处理?
如果村委员会放弃受遗增,遗产怎么分配()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有权继承( )的遗产。
甲为一富家子弟,因与家庭闹僵,宣布断绝父子关系。甲欠乙20万元一直未能归还,甲与丙同居,生下一女(3岁),甲无任何财产。甲父死亡后,甲宣布放弃继承权。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后,继父母子女关系变为()。
徐某夫妇结婚已15年,一直未育,欲收养一名子女。根据《收养法》,下列人员中,不能被徐某夫妇收养的是()。
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被收养人不受年龄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子女,与一般的收养相比有哪些特点()。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侄子女、表侄子女),可以不受()条件限制。
与一般的收养相比,华侨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有以下特点()。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必须具备抚养教育继子女的能力。
被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其亲生父母或是养父母的财产吗?
奍子女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收养而()。
养子女尚未成年时,协议解除收养须得养子女的()或()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同意。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子女继承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产,并不影响其同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父母和子女有()遗产的权利。
广告位招租WX:84302438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