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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农药中毒处理原则及预防措施

问答题
2021-09-17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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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一、处理原则
1.清除毒物立即使患者脱离中毒现场,脱去污染衣服,用肥皂水(忌用热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
2.迅速给予特效解毒药物轻度中毒者可单独给予阿托品;中度或重度中毒者,需要阿托品及胆碱酯酶复能剂(如氯磷定、解磷定)两者并用。注意阿托品化,但也要防止阿托品过量,甚至中毒。
3.对症治疗特别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出现呼吸衰竭或呼吸麻痹时,立即给予机械通气,做气管插管或切开。防治肺水肿、保肝等治疗。
4.急性中毒患者临床表现消失后仍应继续观察2~3天。乐果、马拉硫磷、久效磷中毒者,应延长治疗观察时间。重度中毒患者避免过早活动,防止病情突变。急性中毒患者治愈后三个月内不宜接触有机磷农药。有迟发性神经病变者,应调离有机磷作业。
二、预防
1.遵守相关管理条例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2.有效减少工人的暴露时间和降低污染水平,以降低农药接触剂量。
(1)通过技术革新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自动化机械化作业,代替手工包装,防止跑、冒、漏、滴。
(2)必须具有良好的通风设备。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毒装备。工人工作时应戴橡皮手套,禁止吸烟或进食,皮肤污染时,立即用肥皂洗净,工作服和手套需用碱水浸泡,再用清水洗净。
4.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农药生产工人要进行就业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通常一年一次,有机磷接触工人的就业前体检注意检查全血胆碱酯酶活性;定期体检应将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检查列入常规,必要时进行神经-肌电图检查。
5.职业禁忌证
包括:
①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
②明显的肝、肾疾病;
③明显的呼吸系统疾病;
④全身性皮肤病;
⑤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明显低于正常者。
6.妊娠期和哺乳期的妇女也不适宜继续从事接触农药的作业。


试题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