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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性气体中毒

问答题
2021-09-17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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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刺激性气体(irritantgas)是指以气体、烟雾等形式侵入机体,对人的眼睛、皮肤,特别是对呼吸道黏膜具有刺激作用,并直接导致呼吸系统结构损伤及急性功能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大类化学物。刺激性气体是化学工业的重要原料和副产品,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接触刺激性气体的职业越来越广泛,是工业生产中最常见的有害气体。据统计,1989-2003年我国共报告刺激性气体中毒1330起,导致中毒的主要刺激性气体有氯气、氨气、二氧化硫及光气等,以氯气为最多;化学工业是最容易发生刺激性气体中毒的行业,恶性中毒事故多由刺激性气体泄漏所致。因刺激性气体种类多,易扩散,在火灾、爆炸、泄漏等情况下其危害范围不仅仅是事故现场,也常污染现场周围环境,导致事故现场周围人群的群体性急性中毒,影响面广。
一、概述
(一)理化性质
刺激性气体常以气态或液态形式储存,不同种类的刺激性气体分子量、比重、饱和蒸汽压和在水中的溶解度差距很大,液态毒物的汽化率也不尽相同。刺激性气体大多具有不同程度的腐蚀性,易发生泄漏;有些在日光下与易燃气体混合易发生燃烧爆炸。
刺激性气体的毒性与理化特性、水中溶解度及腐蚀强度等相关,一般情况下,水中溶解度越大,腐蚀性越强,其毒性越大,对皮肤和黏膜的刺激作用也越强。水中溶解度大的刺激性气体有盐酸、氯磺酸、氨、硝酸、硫酸、铬酸、硫化氢、三氯化硼、硫酸二甲酯(常温下)、甲酸甲酯、氯甲酸甲酯、甲醛、乙醛、三氯乙醛、一甲胺;氨气、硫酸二甲酯、浓酸、一甲胺等的腐蚀性较强。
(二)毒性
刺激性气体常以局部损害为主,危害严重时也可引起全身反应。病变部位和程度取决于毒物的水中溶解度和浓度,溶解度与毒物作用部位有关,而浓度则与病变程度有关。
高水溶性的毒物接触到眼和呼吸道黏膜时,易溶解附着在局部立即产生刺激作用,如:氨、盐酸等;中等水溶性的毒物,在低浓度时只侵犯眼和上呼吸道,而高浓度时则可侵犯全呼吸道,如:氯、二氧化硫等;低水溶性的毒物,对上呼吸道刺激性小,易进入呼吸道深部并逐渐与水分作用而对肺产生刺激和腐蚀,常引起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如二氧化氮、光气等。
液态的刺激性毒物直接接触皮肤黏膜可发生灼伤。
(三)接触机会
刺激性化学物种类繁多,几乎遍及各种工业,常见于化工、制药、冶炼、采矿、农药、航天等部门,在制造、使用或运输过程中均有可能接触到。在现代建筑材料、家具、室内装潢等火灾烟雾中也常含大量具有刺激性的热解物。
由于刺激性气体有易扩散的特性,常易造成群体性中毒,甚至引起严重的社会性灾害事故。
(四)中毒临床表现
呼吸系统为刺激性气体的主要靶器官,可并发心、肝、肾等多脏器系统损害及眼、皮肤灼伤。
1.潜伏期:不同种类刺激性气体中毒潜伏期与其在水中溶解度有较密切的关系。一般水溶性大的其潜伏期短,起病及病情变化较迅速,甚至可无潜伏期;水溶性小的其潜伏期长,最长可达48~72小时。
2.呼吸系统症状:刺激性气体中毒的共同特点为靶器官都是肺,但因不同毒物的毒性作用不同,仍有各自的临床特点。
(1)水溶性强的刺激性气体:常见的化学物有氯、二氧化硫、硫酸二甲酯(常温下)等。因这类化学物水溶性大,主要作用于上呼吸道,以上呼吸道黏膜的直接刺激损伤作用为主,深部肺组织的损伤相对较小。临床表现以眼部刺激症状及鼻炎、咽喉炎、气管及支气管炎等为主,高浓度吸入时,可引起喉头水肿、喉头痉挛而致明显缺氧、发绀,甚至引起窒息死亡。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及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2)水溶性弱的刺激性气体:常见化学物有光气、氮氧化物、有机氟热裂解气等。因这类化学物溶解度小,经呼吸道进入后,对上呼吸道黏膜刺激性较弱,刺激反应无或较微,能潜入呼吸道深部黏膜,刺激肺泡壁和毛细血管,使之通透性增强,导致化学性肺炎或迟发性化学性肺水肿。临床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胸闷、胸痛、呼吸急促、剧咳、痰多,甚至可咯血等。肺部可闻及干、湿啰音,或哮鸣音。血气分析示明显低氧血症。胸部X线显示两肺散在不规则片状阴影,边缘不清,严重者可融合成大片。极严重者可导致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3)腐蚀性强的刺激性气体:常见化学物有氨、氟化氢、氯磺酸等。吸入后除造成眼、皮肤灼伤外,往往合并呼吸道严重损伤。高浓度吸入时,也可导致肺水肿及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呼吸道吸入损伤乃一种特殊类型的灼伤,根据腐蚀性刺激性气体中毒的临床特点,其致危原因有:①肺水肿;②气道黏膜脱落或大咯血;③气道持续、反复的严重感染;④皮下气肿、气胸、纵隔气肿等并发症。
3.其他
(1)眼损害:可引起急性眼角膜结膜炎或化学性眼灼伤。
(2)皮肤损害:可致皮肤暴露部位急性皮炎或化学性皮肤灼伤。
(3)可发生休克、急性肾衰竭、心肌损伤(心电图检查可呈ST-T波改变、传导阻滞、心律失常等表现)等多脏器损害。
(4)某些刺激性气体中毒可以哮喘为主,呼气时尤为困难,伴咳嗽、胸闷等。体征:两肺弥漫性哮鸣音,呈哮喘性表现。胸部X线可无异常。
(5)少数可表现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
二、监测、报告与预警
(一)监测与预警
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负责突发刺激性气体中毒的监测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刺激性气体的生产、储运、槽罐及其他容器进行综合管理和日常监测;公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刺激性气体运输过程的日常监测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刺激性气体处置的监督管理。各部门发现事故隐患时,及时开展调查并继续跟踪监测,开展对毒物浓度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发出预警信号(蓝、黄色预警)。
(二)报告与预警
1.报告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急性中毒事件的发生单位为责任报告单位,执行任务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人)应当在发现急性刺激性气体中毒事件2小时内将接诊的中毒患者情况及时向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报告。当同时出现3例以上中毒患者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需进行应急报告。
2.报告内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报告内容包括中毒事件发生单位的名称及其地址,中毒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可能引起中毒的毒物及其数量,中毒的主要临床表现,接触人员及数量,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事件发生时的气象情况,以及中毒事件处理情况等内容,还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3.接报和预警:职业病防治机构接到责任报告单位的报告后,根据情况发出不同级别预警信号。发生急性中毒3人以下的,应发出黄色预警;发生急性中毒4~9人的,应发出橙色预警;发生急性中毒10人以上或有死亡病例报告的,应发出红色预警。
三、中毒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一)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体防护
所有中毒现场工作的人员都应根据不同气体、不同浓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护服的选用原则应依据泄漏化学物的种类、浓度、存在方式及环境条件等综合考虑。对存在腐蚀性气态物质(蒸汽、粉尘


试题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