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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中国企业与某日本企业设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关于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说法正确的是:()

多选题
2021-09-18 04:43
A、合营企业不设股东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B、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C、中方人员担任董事长的,应由日方人员担任副董事长,反之亦然
D、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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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A| B| C| D

试题解析
考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6条规定,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所以B选项正确。该条同时规定,A选项正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0条规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第34条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所以C选项正确。第37条规定,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所以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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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合营各方投资总额900万美元,成立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公司注册资本中,外方投入60万美元;
②中方的出资一次缴清,外方的出资分期缴纳。外方的第一期出资,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③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不设股东会,董事每届任期四年。
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经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修改后,按法定程序设立了合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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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公司共有7名董事,经外方A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出席会议的董事有4名。董事会上外方投资者提出将合营企业变更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方案,方案要点是:变更后外方合作者在前4年先行收回投资,每年固定收回投资12万美元;该部分支出列入合作企业的每年生产成本。并规定合作期满后,合作企业的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但中方合作者要给予外方合作者15万元的残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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