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为提高A生产线的生产能力,于2011年3月31日进行改良,11月份完工,改良期间领用外购原材料价款为50万元(不含税),发生其他相关支出共计32万元。估计能使甲设备延长使用寿命3年。根据2011年3月月末的账面记录,该生产线的原账面原价为200万元,已提的折旧为8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30万元。若被替换部分的账面原值为50万元,则该企业2011年11月份改良后该生产线的价值为()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0万元,乙公司到期无力支付款项,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其拥有的一项固定资产(2009年初购入的生产用机器设备)用于抵偿债务,乙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为2000万元,已累计计提折旧800万元,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甲公司为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200万元坏账准备。
要求:
甲公司以一项长期股权投资与乙公司交换一台生产设备和一项无形资产。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5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60万元,公允价值为380万元。乙公司的设备原价为160万元,累计折旧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34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万元,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银行存款37万元(其中包括双方资产的公允价值之差20万元、生产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假定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问:
(1)计算甲公司换入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
(2)编制甲公司的有关会计分录。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2011年度发生的部分交易或事项及其会计处理如下:
(1)
甲上市公司(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12月甲公司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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