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的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___以上的多数通过”。

单选题
2021-12-24 21:30
A、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
B、全体代表的五分之一
C、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
D、到会代表的过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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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C

试题解析

感兴趣题目
对机关工勤人员给予处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该规定属于法律规范中的( )。
我国现行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第一项宪法权利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有权依据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材料1 ①1949年至1952年: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发展。新中国成立时,所继承的是一份底子薄、基础弱、发展极不平衡的经济遗产。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夕,全国只有10%左右的近代工业经济,90%左右是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 ②1953年至1956年:所有制结构由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向单一公有制的过渡随着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基本完成,开展大规模建设的任务提上日程。 ③1957年至1978年:以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作为整个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和核心,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革成为1978年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 ④1978年至1988年: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为补充的所有制格局的形成。新时期以增量改革为基本特征,所谓增量,主要是指在原国有经济中逐步发展新的非国有的经济成分。 ⑤1989年至1997年: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从理论上阐述了这一体制的各项重大原则,在所有制结构上鲜明地提出了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的方针。 ⑥1998年至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党的十五大以后,按照“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我国一方面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另一方面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总的来看,改革开放30多年来,由公有制一统天下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历史性变化。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与完善,随着公有制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收缩、质量上逐步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的不断增强,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继续发展壮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将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 材料2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立了我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发挥临时宪法的作用,为我国正式宪法的制定和实施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 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在内容上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和人民主权原则,无论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还是结构形式,都受到了人们的普遍称赞,其制定和实施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都发挥了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并为我国以后几部宪法的修改确立了基本模式。 1975年宪法:1975年全国人大对1954年宪法进行了全面修改,与1954年宪法相比,1975年宪法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是一次大倒退。 1978年宪法:1978年对1975年宪法进行了全面修改,通过了1978年宪法,但它也没有摆脱极左思想的影响,仍存在着许多问题,是一部很不完善的宪法,后来,这部宪法又进行了两次修改。 1982年宪法:突出体现了四项基本原则,还体现了以下几方面的精神:(1)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3)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4)坚持改革开放。 1982年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它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现行宪法的修改自1988年以来,全国人大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 1988年通过了2条宪法修正案。1993年通过了9条宪法修正案。1999年通过了6条宪法修正案。2004年通过了14条宪法修正案。宪法不断修正,适应了正在发展变化的社会状况。 我国宪法修订和施行的经验告诉我们,宪法本身不是停滞不前的,它应该在改革和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根据实践中取得的重要经验和认识,及时根据法定程序对宪法的某些规定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补充,使宪法成为反映时代要求、与时俱进的宪法。 结合材料1,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原理说明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及其原因。
材料1 ①1949年至1952年: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发展。新中国成立时,所继承的是一份底子薄、基础弱、发展极不平衡的经济遗产。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夕,全国只有10%左右的近代工业经济,90%左右是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 ②1953年至1956年:所有制结构由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向单一公有制的过渡随着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基本完成,开展大规模建设的任务提上日程。 ③1957年至1978年:以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作为整个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和核心,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革成为1978年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 ④1978年至1988年: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为补充的所有制格局的形成。新时期以增量改革为基本特征,所谓增量,主要是指在原国有经济中逐步发展新的非国有的经济成分。 ⑤1989年至1997年: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从理论上阐述了这一体制的各项重大原则,在所有制结构上鲜明地提出了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的方针。 ⑥1998年至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党的十五大以后,按照“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我国一方面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另一方面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总的来看,改革开放30多年来,由公有制一统天下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历史性变化。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与完善,随着公有制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收缩、质量上逐步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的不断增强,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继续发展壮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将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 材料2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立了我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发挥临时宪法的作用,为我国正式宪法的制定和实施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 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在内容上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和人民主权原则,无论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还是结构形式,都受到了人们的普遍称赞,其制定和实施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都发挥了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并为我国以后几部宪法的修改确立了基本模式。 1975年宪法:1975年全国人大对1954年宪法进行了全面修改,与1954年宪法相比,1975年宪法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是一次大倒退。 1978年宪法:1978年对1975年宪法进行了全面修改,通过了1978年宪法,但它也没有摆脱极左思想的影响,仍存在着许多问题,是一部很不完善的宪法,后来,这部宪法又进行了两次修改。 1982年宪法:突出体现了四项基本原则,还体现了以下几方面的精神:(1)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3)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4)坚持改革开放。 1982年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它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现行宪法的修改自1988年以来,全国人大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 1988年通过了2条宪法修正案。1993年通过了9条宪法修正案。1999年通过了6条宪法修正案。2004年通过了14条宪法修正案。宪法不断修正,适应了正在发展变化的社会状况。 我国宪法修订和施行的经验告诉我们,宪法本身不是停滞不前的,它应该在改革和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根据实践中取得的重要经验和认识,及时根据法定程序对宪法的某些规定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补充,使宪法成为反映时代要求、与时俱进的宪法。 结合材料2,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原理分析说明我国宪法修改的理论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有权制定法律。
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的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该规定表明()。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l36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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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 )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 进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此规定属于法律规范中的授权性法律规范 得分:2分
现行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 )。
现行宪法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
工勤人员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工人身份的、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考试、并获得技能等级证书的从业人员。
根据宪法、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的职权有()。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人事部规定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
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
我国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这里的法律应作()。
依照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宪法》第4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鼓励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的组织有()。
党领导人民()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宪法和法律。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高的法律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经过多次修订,但始终把员工权益保障作为公民的基本权益写入宪法。
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首次将()写入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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