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未知题]李某是A省C镇国光食品厂厂长,国光厂系李的答案

李某是A省C镇国光食品厂厂长,国光厂系李某个人投资、个人经营的私营企业,效益良好,其产品获得多次奖励。2005年,C镇企业管理局发布通知,免去李某国光厂厂长职务,同时任命张某为厂长及法人代表,此举遭到李某和国光厂职工的抵制,张某上任后,感觉企业发展无望,遂开始大量转移企业资金,一个明星私营企业就此衰弱。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成立的是哪一或者哪些选项?()

未知题
2021-12-25 00:42
A、国光食品厂属李某合法的私人财产,受1982年《宪法》第13条的保护
B、镇企业管理局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私有财产权
C、镇企业管理局的行为是政府调节市场的合法行为
D、李某抵制企业管理局通知的行为是维护其私有财产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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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A| B| D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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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李某以500万元存款及价值800万元的房产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当年李某朋友张某移居国外,将其境内价值80万元的房产赠送给李某,当地契税的税率为3%。李某应缴纳的契税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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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夏天天气炎热,张某与王某约同宿舍的李某一起理光头,李某不愿去.晚上,张某与王某乘李某熟睡之际,将李某的头发理光.此案中,张某与王某侵犯李某何种权利?【】
某年夏天天气炎热,张某与王某约同宿舍的李某一起理光头,李某不愿去。晚上,张某与王某乘李某熟睡之际,将李某的头发理光。此案中,张某与王某侵犯李某何种权利?( )

李某(男)系独生子与赵某于2000年结婚,结婚后李某的父母赠给李某个人一套房屋由李某与赵某共同居住。2005年赵某父母因病去世无遗嘱,留有一套房屋,由赵某继承。2006年8月李某父亲去世,分得遗产100000元,2007年12月李某与赵某离婚。双方有一个10个月的男孩。李某主张要孩子,赵某不同意。
问:财产应如何分割?孩子归谁?法律依据是什么?

债务人李某将欠王某的1万元钱还给了王某。李某和王某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这种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被称之为()。
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 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
张某将个人拥有产权的房屋出典给李某,则李某为该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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