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的规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的下述()是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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