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单选题]《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的答案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

单选题
2021-12-25 13:34
A、生效
B、不生效
C、部分生效
D、部分不生效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感兴趣题目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可以适用调解。
关于事实婚,我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何具体规定?
依照我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适用我国《婚姻法》中约定夫妻财产制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关于中国古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9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五)》,就()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规定。
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规定,男军人多少周岁以上女军人多少周岁以上初婚者为晚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法律。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或者双方均是外国人要求在我国实施婚姻家庭行为的,一律适用我国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启动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起草工作。经过充分论证,特别是在广泛征求、认真汇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这部司法解释共有()个条文,涉及的内容十分丰富。
下列关于明朝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相关题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相关规定,下列做法法院均应给予支持,除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该解释为(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对加班事实举证责任分配的说法正确的是:
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 )
单选,16分]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的解释》(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补办结婚登记的,其婚姻关系的效力(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规定因离婚如何分割夫妻在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的财产份额时,坚持了().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共同财产。
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行政纠纷,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应适用专门仲裁的相关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明确规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首次明确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应提起()。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所有。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
夫妻离婚时,租用的公房如何处理,新旧《婚姻法》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1996年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做了一些规定,下列哪一项不是其主要内容()。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内容,表述正确的有()。
构成家庭财产继承关系的配偶是指合法的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或者符合法律关于事实婚姻关系规定的当事人。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以配偶的身份相互享有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此时双方履行了结婚登记程序,或婚姻关系未经法定程序依法解除,包括以下哪几种情况()。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对现行婚姻法的有效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该解释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该解释为( )。
广告位招租WX:84302438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