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园林中对植物的照明原则。
(1)照明类型必须与植物的几何形状一致; (2)对淡色和耸立空中的植物可用强光照明,得到轮廓效果; (3)不应改变树叶原来的颜色;照明应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 (4)多点观察照明的应注意消除眩光;远处成片树木的投光照明作为背景而设置;未成熟的及未伸展开的植物和树木不施以装饰照明; (5)所有灯具必须是水密防虫的,耐除草剂、除虫药水的腐蚀;灯具一般安装在地平面上或灌木丛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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