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元。
我国《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 )人的,为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下列情形中,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有( )。
Ⅰ.证券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Ⅱ.证券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Ⅲ.证券公司合并
Ⅳ.证券公司撤销境内分支机构
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持有证券公司股东的股权或其他方式,实际控制证券公司( )以上的股份,应事先报告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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