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判断题]通过背书而获得提单的当事人并不能因此向背的答案

通过背书而获得提单的当事人并不能因此向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判断题
2021-12-27 15:42
A、正确
B、错误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正确

试题解析

感兴趣题目
下列各项中,不能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是()。
下列各项中,不能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是()。
下列各项中,不能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是( )。
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可能是( )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只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因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对其前手行使追索权时,票据的背书人不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持票人因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对其前手行使追索权时,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已在银行办理贴现的商业汇票,汇票到期时如果银行不获付款,银行可以对哪些票据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出票人禁止背书,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 )
公民行使民主管理权利主要通过()等方式而获得实现。
早期的中央银行往往不能完全垄断银行券的发行,而只能通过扩大自身的银行券发行数量与范围占据优势,并通过为政府提供融资便利来获得支持,并最终获得政府授权而独占货币发行权,从而演变成专业化的发行银行 。( )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相关题目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得由乙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甲 公司向丁某购买了一批货物,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某以支付货款,并记载“不得转让” 字样。后丁某又将此汇票背书给张某,张某在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遭拒绝。根据票据法 律制度的规定,张某可对其行使追索权的有(  )。
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了票据记载的收款人和最后的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承兑人、背书人。(  )

行使追索权的原因,分为到期追索权行使的原因和期前追索权行使的原因。主要包括的情形是(     )

甲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背书转让给了丙公司,丙公司又将其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丁公司到期提示付款被拒绝,于是向丙公司行使了追索权,丙公司清偿后取得该票据并向出票人甲公司追索则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 )。
15.当持票人为背书人时,他不能向()行使追索权。
由于采用EDI方式出口手续简便,可减少单据费用的开支,并缩短国际贸易文件的处理周期,因此给使用EDI的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
行使追索权的原因,分为到期追索权行使的原因和期前追索权行使的原因。主要包括的情形是( )选择一项或多项:
甲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订立买卖合同。A公司卖给B公司一批钢材,并开立汇票,付款人为B公司开户银行C商业银行。后A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中国的D公司,D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丙国的E公司。E公司要求C银行承兑时遭到拒绝。6个月后,E公司要求B、D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B、D两公司均称,中国的票据法中规定,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6个月,E公司行使追索权超过了该期限,所以拒绝付款。E公司遂以B、D两公司为共同被告,向D公司住所地的中国法院起诉,并称出票地甲国法律规定的追索期限为1年,E公司所属国丙国法律规定的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2年,其当然有权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法律适用,所以其行使追索权并没有超出有效期限。本案中,受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不记名提单不能背书转让,可以避免在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
通过背书而获得提单的当事人并不能因此向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甲公司签发票据给乙公司,付款人为A公司,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持票人丙公司有权行使追索权的是()。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在审单时应注意单据是否按要求背书,以下单据中不需要背书的是:()
票据出票人或者背书人被宣告破产的,而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付款或者承兑,因此所产生的追索权可以登记为破产债权,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为债权人。
提单的空白背书,是指在提单背面不作任何背书。
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之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了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甲。甲在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可以向丙行使票据追索权。()
按提单收货人分类,有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空白抬头提单和指示提单。经过背书才能转让的提单是()。
票据持票人具备行使追索权的必备条件,可以向()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不能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金额和费用包括()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不能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金额和费用是( )。
广告位招租WX:84302438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