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为7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l00万元,承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为50万元,与承租人有关的A公司担保余值为l0万元,租赁期间,履约成本共50万元,或有租金20万元。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为30万元,未担保余值为l0万元。就出租人而言,最低租赁收款额为()万元。
某企业于2016年1月1日从租赁公司租入一套设备,价值为300万元,租期5年,租赁期满时预计残值10万元归租赁公司。年利率为8.5%,租赁手续费率每年1.5%,合同约定租金每年年末支付一次。[(P/F,10%,5)=0.6209,(P/A,10%,5)=3.7908]
计算每年应支付的租金。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3年1月1日从乙租赁公司(以下简称乙 公司)租入一台全新设备,用于行政管理。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起租日:2013年1月1日。
(2)租赁期限: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在租赁期满后将设备归还给乙公司。
(3)租金总额:120万元。
(4)租金支付方式:在起租日预付租金80万元,2013年年末支付租金20万元,租赁期满时支付租金20万元。
起租日该设备在乙公司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公允价值为500万元。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甲公司在2013年1月1日的资产总额为1200万元。甲公司对于租赁业务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是:对于融资租赁,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对于经营租赁,采用直线法确认租金费用。
甲公司按期支付租金,并在每年年末确认与租金有关的费用。乙公司在每年年末确认与租金有关的收入。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假定不考虑在租赁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
(1)判断此项租赁的类型,并简要说明理由。
(2)编制甲公司与租金支付和确认租金费用有关的会计分录。
(3)编制乙公司与租金收取和确认租金收入有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3年1月1日从乙租赁公司(以下简称乙 公司)租入一台全新设备,用于行政管理。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起租日:2013年1月1日。
(2)租赁期限: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在租赁期满后将设备归还给乙公司。
(3)租金总额:120万元。
(4)租金支付方式:在起租日预付租金80万元,2013年年末支付租金20万元,租赁期满时支付租金20万元。 起租日该设备在乙公司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公允价值为500万元。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甲公司在2013年1月1日的资产总额为1200万元。甲公司对于租赁业务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是:对于融资租赁,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对于经营租赁,采用直线法确认租金费用。 甲公司按期支付租金,并在每年年末确认与租金有关的费用。乙公司在每年年末确认与租金有关的收入。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假定不考虑在租赁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
(1) 判断此项租赁的类型,并简要说明理由。
(2)编制甲公司与租金支付和确认租金费用有关的会计分录。
(3)编制乙公司与租金收取和确认租金收入有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2014年12月1日,东南建设股份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西北重工有限公司租入一套设备,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共4年。
(2)租金支付方式为租赁期间内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5 000 000元。
(3)租赁物在2014年12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50 000 000元。
(4)承租人不知道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7%(年利率)。
(5)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均为4000元。
(6)承租方担保余值为430 000元。
(7)该套设备每年10 000元的保险.维护等杂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该套设备估计使用年限为5年,承租方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9)承租方对设备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10)承租方如果使用该机器比较满意,则应在租赁期最后一期支付60 000元。
要求:写出上述相关的会计分录。
2015年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租入办公设备一台,租期为3年。设备价值为1 0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租赁合同规定,租赁开始日(2015年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一次性预付租金150 000元,第一年年末支付租金150 000元,第二年年末支付租金200 000元,第三年年末支付租金250 000元。租赁期届满后B公司收回设备,三年的租金总额为750 000元。(假定A公司和B公司均在年末确认租金费用和租金收入,并且不存在租金逾期支付的情况。) 要求:写出承租人和出租人相关的会计分录。
假设2014年9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规定:
(1)租赁期开始日:2015年1月1日;
(2)租赁期: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共3年;
(3)租金支付:于每年年末支付100 000元;
(4)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可以每年20 000元的租金续租2年,即续租期为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估计租赁期届满时该项租赁资产每年的正常租金为80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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