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PS规则要求缔约国政府(船旗国主管机关)()。
Ⅰ、规定适当的保安等级
Ⅱ、批准船舶保安计划
Ⅲ、向经审核符合SOLAS公约和ISPS规则的船舶签发ISSC
Ⅳ、向IMO及航运业和港口业通报信息
ISPS规则要求缔约国政府(船旗国主管机关)()。
Ⅰ、规定适当的保安等级
Ⅱ、批准船舶保安计划
Ⅲ、向经审核符合SOLAS公约和ISPS规则的船舶签发ISSC
Ⅳ、向IMO及航运业和港口业通报信息
根据ISPS规则的有关规定,船舶保安薄弱环节,包括()。
Ⅰ、安全和保安措施之间的矛盾
Ⅱ、船上职责和保安任务之间的矛盾
Ⅲ、值班职责、船员数及其对船员疲劳、警觉性和工作的影响
Ⅳ、包括通信系统在内的保安设备和系统的有效性
船舶在哪些情况下,可要求填写保安声明()。
Ⅰ、船舶营运所处保安等级高于其所从事界面活动的港口设施或另一船舶的保安等级
Ⅱ、船舶位于一个不要求具有和实施经批准的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的港口
Ⅲ、船舶曾经发生过保安事件
Ⅳ、缔约国政府之间有涉及某些国际航线上具体船舶的关于保安声明的协议
在()上服务的船员不适用于我国现行《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Ⅰ.军用船舶;
Ⅱ.营业的游艇;
Ⅲ.渔船;
Ⅳ.构造简单的木质船舶。
公司应当建立的安全管理体系,满足以下哪些功能要求()。
Ⅰ.对紧急情况的准备和反应程序;
Ⅱ.确保船舶的安全营运和环境保护符合有关的国际和船旗国立法的指令和程序;
Ⅲ.船、岸人员的权限和相互间的联系渠道;
Ⅳ.内部评审和管理性复查程序。
《控制和管理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规则》适用于:()
Ⅰ.有权悬挂缔约国国旗的船舶;
Ⅱ.在缔约国管辖下运营的非缔约国船舶;
Ⅲ.专门运营于一缔约国管辖水域内的该缔约国的船舶;
Ⅳ.任何军舰、军用辅助船舶。
根据STCW公约的规定,主管机关应使注意到STCW规则中应遵守的要求、原则和指南,以确保在所有海船上始终保持安全、持续并适合当时环境和条件的值班。()
Ⅰ.公司;
Ⅱ.船长;
Ⅲ.轮机长;
Ⅳ.全体值班船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的规定,在中国籍海船上任职的船长、甲板部高级船员金额值班水手应当持有与其所服务的()和所担任的植物相符的有效适任证书。
①船舶航区;
②船舶种类;
③主机功率;
④船舶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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