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0日,A公司和B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B公司于3月25日发出100万元的货物,A公司将一张出票日期为4月1日、金额为100万元、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B公司。4月10日,B公司向承兑人甲银行提示承兑,承兑日期为4月10日。B公司在与C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5月25日,C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7月12日,持票人D公司提示付款时,承兑人甲银行以A公司未能足额交存票款为由,拒绝付款,并于当日签发拒绝证明。7月20日,D公司向A公司、B公司、C公司发出追索通知。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下列关于甲银行拒绝付款的说法中正确的为()。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甲公司用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货款。甲公司与A银行签订承兑协议,约定A银行承兑该汇票,甲公司将汇票金额足额打入其在A银行开立的账户。2013年1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金额10万元,付款日期为见票后3个月付款。2013年1月15日乙公司向A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承兑。2013年1月20日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2013年1月30日丙公司持汇票到B银行贴现,B银行审查后予以贴现。2013年4月15日B银行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自己未收到甲公司的款项为由拒绝付款,B银行向丙公司追索,2013年4月30日丙公司向B银行付款,2013年5月2日同时向乙公司和甲公司追索,乙公司拒绝付款,甲公司以自己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被撤销为由拒绝付款。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如公示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5年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租入办公设备一台,租期为3年。设备价值为1 0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租赁合同规定,租赁开始日(2015年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一次性预付租金150 000元,第一年年末支付租金150 000元,第二年年末支付租金200 000元,第三年年末支付租金250 000元。租赁期届满后B公司收回设备,三年的租金总额为750 000元。(假定A公司和B公司均在年末确认租金费用和租金收入,并且不存在租金逾期支付的情况。) 要求:写出承租人和出租人相关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发出A商品的成本,2013年3月1日结存A商品1000件,单价20元,3月5日购入A商品800件,单价为22元,3月10日购入A商品500件,单价为25元,3月20日发出A商品2000件,则甲公司2013年3月份发出A商品的成本为( )元。
A公司为B公司的母公司,2013年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的2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每份股票增值权在2013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15元。B公司管理人员需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按照当时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该现金股票增值权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行使完毕。据估计,该增值权在负债结算之前的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的公允价值和可行权后的每份增值权现金支出额如下:
单位:元
第一年有20名管理人员离开B公司,B公司估计三年中还将有15名管理人员离开;第二年又有10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公司估计还将有10名管理人员离开;第三年又有15名管理人员离开。第三年年末,未离开公司的管理人员全部行权。
要求:
(1)编制B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关于上述股份支付的相关会计分录;
(2)编制A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关于上述股份支付的相关会计分录;
(3)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上关于上述股份支付的相关抵消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2013年3月2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100万元的设备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A公司于3月3日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定金;B公司于3月10日交付设备;A公司于B公司交付设备之日起3日内付清货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当依照合同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3月3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已由C银行承兑的金额为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在收到该汇票后,于3月4日将其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已经支付了对价。3月10日,B公司未向A公司交付设备,经A公司催告后至3月15日,B公司仍未交货,A公司遂于3月18日另行购买了设备,并通知B公司解除合同,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20万元。B公司收到A公司通知后未就解除合同提出异议,但不同意A公司提出的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的要求。4月5日,D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日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买卖合同已经解除为由拒绝支付票据款。2013年5月1日,A公司为更新改造生产设备向C银行贷款1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A公司以自己的一套流水线提供抵押,另外,由甲公司为A公司的贷款提供保证,甲公司与C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但未明确约定保证的形式。双方约定的保证期间为"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直至A公司的本息还清时为止"。2014年5月1日,A公司无法清偿上述C银行的贷款,C银行向甲公司要求清偿,甲公司主张应先就A公司提供的流水线拍卖价款清偿,不足的部分再由自己承担。经查,A公司C银行订立的抵押合同和甲公司与C银行订立的保证合同中,均未约定各自的担保份额和责任承担顺序。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解除合同的主张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2)A公司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20万元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C银行以买卖合同已经解除为由拒绝支付票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为A公司的借款提供保证的形式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的保证期间应如何界定?并说明理由。
(6)甲公司提出先就A公司提供的抵押物清偿,不足的部分再由自己承担的说法是否符合《物权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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