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当期损益。()(2009年)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若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则应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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