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0年、2011年发生的与无形资产相关的业务如下:
(1)2010年1月4日,从乙公司购买一项专利权,甲公司与乙公司协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款项。合同规定,该项专利权的价款为800万元,每年末付款200万元,4年付清,甲公司当日支付相关税费1万元。假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5%,4年期、5%的复利现值系数为0.8227;4年期、5%的年金现值系数为3.5460。
(2)2010年3月1日开始自行开发成本管理软件,在研究阶段发生材料费用10万元,开发阶段发生开发人员工资100万元,福利费20万元,支付租金30万元。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2011年3月16日,甲公司自行开发成功该成本管理软件,并依法申请了专利,支付注册费1万元,律师费2.5万元。
要求:
上市公司甲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在对甲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ABC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相关的事项:
(1)A注册会计师在2006年度至2010年度期间担任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经理,并签署了2009年度和2010年度甲公司审计报告。2011年度,A注册会计师新晋升为合伙人,担任甲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针对上述第(1)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及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
甲上市公司所属企业乙公司拟于2014年4月申请分拆境外上市,以下对乙公司分拆境外上市构成障碍的有()。
Ⅰ甲公司董事、高管合计持有乙公司股份15%
Ⅱ甲公司2013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乙公司的净利润占甲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30%
Ⅲ甲公司2010年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作为对乙公司的出资,由乙公司实施,申请境外上市
Ⅳ甲公司2011年亏损,2012年、2013年盈利
甲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报告于2011年4月30日批准对外报出。有关资料如下:
(1)2010年12月1日,乙公司收到法院通知,甲公司状告乙公司侵犯其专利权。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未经其同意,在其试销的新产品中采用了甲公司的专利技术,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停止该项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赔偿损失200万元,甲公司2010年12月31日,如果根据有关分析、测试情况及法律顾问的意见,认为新产品很可能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乙公司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60%,胜诉的可能性为40%;如败诉,赔偿金额估计在150-225万元之间,并需要支付诉讼费用3万元(假定此事项中败诉一方承担诉讼费用,甲公司在起诉时并未垫付诉讼费)。此外乙公司通过测试情况认为该新产品的主要技术部分是委托丙公司开发的,经与丙公司反复协商,乙公司基本确定可以从丙公司获得赔偿75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诉讼尚处在审理当中。
(2)2011年2月15日,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172.50万元,并负担诉讼费用3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再上诉。
(3)2011年2月16日,乙公司支付对甲公司的赔偿款和法院诉讼费用。
(4)2011年3月17日,乙公司从丙公司获得赔偿75万元。
要求:
(1)根据资料判断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是否应确认资产,是否应对或有事项进行披露,若需披露,简要介绍应披露的内容。
(2)编制甲公司的会计分录。
(3)根据资料判断2010年12月31日乙公司是否应确认资产和负债,是否应对或有事项进行披露,若需披露,简要介绍应披露的内容。
(4)2011年3月17日,乙公司从丙公司获得赔偿75万元。
甲公司与工商银行有关债务重组业务如下。
(1)甲公司从工商银行借入的长期借款已经到期,由于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如果甲公司于2012年6月30日前偿还全部长期借款本金8000万元,工商银行将豁免甲公司2011年度累计未付的应付利息400万元以及累计逾期罚息140万元,且在2012年不再计算利息和逾期罚息。根据内部资金筹措及还款计划,甲公司预计在2012年5月还清上述长期借款。
(2)2012年5月31日甲公司偿还全部长期借款本金80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1)甲公司2010年11月销售给乙公司一批产品,销售价格2000万元(不含增值税),销售成本1600万元,货款约定于当年12月31日收取。
(2)甲公司2010年12月25日接到乙公司通知,乙公司在验收物资时,发现该批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甲公司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并与乙公司协商解决办法。
(3)甲公司2010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该货款,甲公司在编制2010年度资产负债表时,将该应收账款2340万元(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项目内,甲公司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4)2011年2月8日双方协商未成,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通知,该批产品已经全部退回。甲公司于2011年2月10日收到退回的产品,并向乙公司开具增值税红色发票。
(5)已知:2010年财务报告于2011年3月31日批准报出,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4月30日;甲公司已经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可以在税前扣除,除应收乙公司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在退货发生前,甲公司已计算2010年的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要求:做出甲公司于2011年2月1日收到退货时的账务处理,并说明对2010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调整数。(不考虑现金流量表,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计算题:
甲公司为对其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0年财务报告于2011年3月31日批准报出,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2011年4月30日;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010年10月20日,甲公司被乙公司提起诉讼。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因其违约而给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至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代理律师认为甲公司很可能败诉并需要赔偿乙公司600万元。
(2)2011年3月7日,经法院判决甲公司需要偿付乙公司经济损失800万元,甲公司未上诉并支付了相关赔偿款。
(3)甲公司2010年实现的会计利润为2000万元且已经对所得税进行了计算,无其他调整事项。税法规定,该项损失在预计时不允许税前扣除,在实际发生时可以于税前扣除。要求:
(1)编制甲公司因诉讼事项于2010年12月31日的会计分录;计算2010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因诉讼事项于2011年3月7日的会计分录。
(3)填列甲公司对2010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项目的调整数(调增用“+”,调减用“-”)。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0年、2011年发生的与无形资产相关的业务如下:
(1)2010年1月4日,从乙公司购买一项专利权,甲公司与乙公司协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款项。合同规定,该项专利权的价款为800万元,每年末付款200万元,4年付清,甲公司当日支付相关税费1万元。假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5%,4年期、5%的复利现值系数为0.8227;4年期、5%的年金现值系数为3.5460。
(2)2010年3月1日开始自行开发成本管理软件,在研究阶段发生材料费用10万元,开发阶段发生开发人员工资100万元,福利费20万元,支付租金30万元。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2011年3月16日,甲公司自行开发成功该成本管理软件,并依法申请了专利,支付注册费1万元,律师费2.5万元。
要求:
2011年2月1日,甲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住宅建造合同,合同总价款为l2000万元,建造期限为2年,乙公司于开工时预付20%合同价款。甲公司与2011年3月1日开工建设,估计工程总成本为l0000万元。至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实际发生成本5000万元。由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甲公司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7500万元。为此,甲公司于2011年12月31日要求增加合同价款600万元,但未能与乙公司达成一致意见。
2012年6月,乙公司决定将原规划的普通住宅升级为高档住宅,经与甲公司协商一致,增加合同价款2000万元。2012年度,甲公司实际发生成本7150万元,年底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1350万元。
2013年2月底,工程按时完工,甲公司累计实际发生工程成本13550万元。假定:
(1)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甲公司采用累计实际发生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定完工进度。
(2)甲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报表于2012年1月10日对外提供,此时仍未就增加合同价款事宜与乙公司达成一致意见。
要求:
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上市公司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ABC会计师事务所和XYZ公司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甲公司于2014年8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A注册会计师自2010年度起担任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2)2015年10月,审计项目组就某重大会计问题咨询了事务所技术部的B注册会计师,B注册会计师的妻子于2015年6月购买了甲公司的股票,于2015年12月卖出。
(3)审计项目组成员C曾任甲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出纳,2014年10月加入ABC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9月加入甲公司审计项目组参与审计固定资产项目。
(4)A注册会计师受邀参加了甲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全体参与人员均获得甲公司生产的移动硬盘作为礼品。
(5)甲公司聘请XYZ公司担任某合同纠纷的诉讼代理人,诉讼结果将对甲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6)甲公司购买的成本核算软件由XYZ公司和一家软件公司共同开发和推广,该软件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或其关联实体。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甲上市公司2010年至2011年发生与其股票有关的业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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