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在何种情况下应报废?对报废的特种设备应办何种手续?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可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处罚的种类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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