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运租船又称包租,这种合同通常只约定(),而不约定具体的装运船舶。
Ⅰ.货物的数量;Ⅱ.航次数量;Ⅲ.承运的期限;Ⅳ.运费。
租船运输的经营方式有()。
Ⅰ.整船租赁;Ⅱ.航次租船;Ⅲ.定期租船;Ⅳ.光船租赁。
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属于( )。
按照约定应完成的航次数量,航次租船可分为()等。
Ⅰ.单航次租船;Ⅱ.往返航次租船;Ⅲ.连续单航次租船;Ⅳ.连续往返航次租船。
包运租船又称包租,这种合同通常只约定(),而不约定具体的装运船舶。
Ⅰ.货物的数量;Ⅱ.航次数量;Ⅲ.承运的期限;Ⅳ.运费。
租船运输的经营方式有()。
Ⅰ.整船租赁;Ⅱ.航次租船;Ⅲ.定期租船;Ⅳ.光船租赁。
通常,在()时,应进行具有公证性质的起、退租检验。
Ⅰ.定期租船条件下起租;
Ⅱ.定期租船条件下退租;
Ⅲ.光船租赁条件下起租;
Ⅳ.光船租赁条件下退租。
由于海上运输的特点,定期租船租期届满之日与承租人使用船舶的最后航次结束之日很难吻合,因此合同中通常都对承租人还船规定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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