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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其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在乙处,某日甲至乙处,对乙讲明,要用该猎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乙即交还,甲遂持枪杀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多选题
2021-12-30 10:14
A、甲和乙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B、甲、乙不成立共同犯罪
C、甲是主犯
D、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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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A| C

试题解析
甲、乙之间不能成立共同犯罪。乙受甲的委托代甲保管枪支,应成立民法上的委托保管关系,乙据此有随时将枪支交还给甲的义务,而无防止杀人事件发生的特定义务。甲杀丙,与乙应甲的要求单纯地将枪交还给甲无关,乙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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