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多选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的答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多选题
2021-12-30 11:03
A、城市经济管理部门
B、城市建设管理部门
C、土地管理部门
D、城市规划管理部门
E、房地产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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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B| C| D| E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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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房地产公司于2010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次日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0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1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根据有关土地政策规定,A房地产公司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后,不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最迟动工开发时间为()。
A房地产公司于2010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次日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0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1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经同意,A房地产公司改变该项目部分土地用途,()。
A房地产公司于2010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次日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0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1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该项目除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外,其余的住宅楼建设用地出让最高年限为()年。
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包括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符合的条件为()。I.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Ⅱ.房屋建设工程,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用地条件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Ⅲ.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确定,包括()。
如果估价对象是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交易实例则既可以选择出让土地使用权,也可以选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实例。()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因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而缴纳的土地闲置费,计入( )。
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包括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
在房地产转让过程中,如果受让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当事人,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原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部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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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
对如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和房地产权属登记作业具体规定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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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4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4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开发公司原因,该项目直到2015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经同意,A房地产开发公司改变该项目部分土地用途,()。
A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4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4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开发公司原因,该项目直到2015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该项目除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外,其余的住宅楼建设用地出让最高年限为()年。

A省W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准备利用W市城市规划区内的C地块,开发建设商品房。2012年3月,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了这块土地使用权,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经批准,使用2000m2,期限至2014年8月。

按照规定,C地块使用最高的出让年限为()年。
根据我国现行《房地产估价规范》规定,如果建筑物出现于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之前,其耐用年限早于土地使用权年限而结束,则应按()计算损耗。
2003年国家出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行"招拍挂"的政策,对我国房地产投资产生了深远影响,这种情形属于房地产投资特性中的()。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多久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A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4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4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开发公司原因,该项目直到2015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根据有关土地政策规定,A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不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最迟动工开发时间为()。
A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4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4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开发公司原因,该项目直到2015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本例中,该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的责任主体是()。

A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9年6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写字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9000万元,合同约定2010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0年7月20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

按闲置土地的规定,应向A房地产开发公司征收()万元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签订。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A房地产公司于2010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次日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0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1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根据国土资源部39号令规定,A房地产公司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可能采取的出让方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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