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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生产者指的是谁?

问答题
2021-12-30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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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生产者是指具有生产权利、组织生产、对最终产品质量负责的单位或个人,不一定是具体从事种子生产的单位或个人。


试题解析

感兴趣题目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生产的种子品种、地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播种前()日申请变更?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所称种子生产的概念是什么?
只从事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未按规定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的应承担哪能法律责任?
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林木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哪级部门审核、哪级部门核发?
种子生产经营者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哪几种情形?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的建立和保存是如何规定的?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建立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包括那三个环节?
李四是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并以书面委托张三生产、代销其林木种子,那么张三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由谁核发()
生产主要商品草种或者经营主要草种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原种种子的,应当依法取得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草种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
中药“草决明”,指的是()科植物()或豆科云实亚科决明的干燥种子的干燥种子。
经营者赔偿种子使用者后,属于种子生产者或其他经营者责任的,经营者()。
相关题目
早期用裸种播种,每亩大田需要2~3克种子,经过包衣丸化处理后,每亩大田仅需种子()克,大大减轻了种子良繁生产的负担。
一个国家参加OECD种子认证体系享有权利:(1)使用全球认可的种子();(2)与其他国家或种子公司建立种子生();(3)参加种子认证();(4)建立();(5)实现与世界其他国家进行有关种子法规、种子认证等管理信息的()。
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种子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实行()制度。
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和种子经营实行()制度。
《种子法》规定,国家建立种子()制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生产需要,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在豌豆种子成熟过程中,种子最先积累的是()
GB.4404.1-1996农作物种子国家标准规定原种是用育种家种子繁殖的()至()或按原种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的达到原种质量标准的种子。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对净种子定义(PSD)作了具体的规定,其中编号A3.4的净种子定义为:(1)有或无种皮的种子;(2)超过原来大小一半,有或无种皮的破损种子;(3)豆科、十字花科,其种皮脱落的种子单位应列为杂质;(4)即使有中胚轴,超过原来大小一半以上的附属种皮,豆科种子单位的分离子叶也列为杂质。根据以上信息,请回答下列问题:(1)规程中规定的净种子定义是什么?净种子区分总则与净种子定义的关系是什么?(2)根据4号净种子定义,豆科净种子定义是什么?(3)根据4号净种子定义,十字花科净种子定义是什么?(4)根据4号净种子定义,其他科净种子定义是什么?
种子生产者指的是谁?
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下列种子为劣种子:a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b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c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d、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e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
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种子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罚款。
禁止()、()、()、()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
生产、经营转基因植物种子,应当取得()颁发的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
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应当同时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和进出口许可。
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和林木种子经营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期满后继续从事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在期满前()个月重新提出申请。
生产假、劣种子,情节严重的,才能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所称种子生产经营概念是指以下哪些种子活动?()
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和保存生产经营档案,无须保存种子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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