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千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个月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1.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2.甲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如果10天内不付保管费,丙公司可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依据合同法和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4)丙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为什么?
1、合同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至于董事长违反决议而签合同的行为,应由其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决议)责任。
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可以成立,这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安抗辩权的中止履行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3、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同样也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按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中止履行合同后,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如果对方在合同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4、甲公司将机订既已提走,则丙公司无权行使留置权,只能依保管合同,追究甲公司的违约责任。
因为:丙公司的行为按下款第一条的规定已丧失对该财产留置权的行使。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持续不断的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合法成立后,债权人若丧失对所留置的动产的持续占有,会导致留置权的丧失。这里指的持续占有是指对留置物的不间断地占有,不仅包括直接占有也包括间接占有。
(2)债务人不按法定期限或约定期限履行债务。债权人在行使留置权前,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地期限内履行义务,即构成义务迟延履行,这时债权人方可就留置物行使留置权。
(3)不存在妨碍留置权实现的法定或约定情形。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动产的权利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否则,债权人也不得行使留置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l7%。2013年度,甲公司发生的有关
交易或事项如下:
(1)甲公司以账面价值为80万元、市场价格为100万元的一批库存商品向乙公司(非上市公司)投资,取得乙公司2%的股权。甲公司取得乙公司2%的股权后,对乙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且无法可靠确定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
(2)甲公司以账面价值为50万元、市场价格为80万元的一批库存商品与丙公司一项专利进行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同时支付补价5万元。
(3)甲公司领用账面价值为30万元、市场价格为50万元的一批产成品,投入在建工程项目。(4)甲公司将账面价值为18万元、市场价格为30万元的一批库存商品作为集体福利发放给职工。
(5)甲公司以账面价值为160万元,市场价格为200万元的库存商品抵偿债务300万元。
(6)甲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捐赠的现金l00万元。
已知上述市场价格等于计税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要求: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千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个月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1.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2.甲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如果10天内不付保管费,丙公司可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依据合同法和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4)丙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为什么?
2008年6月,甲公司将一台价值900万元的机床委托乙仓库保管,双方签订的保管合同约定:保管期限从6月21日至10月20日,保管费用2万元,由甲公司在保管到期提取机床时一次付清。8月,甲公司急需向丙公司购进一批原材料,但因资金紧张,暂时无法付款。经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机床做抵押,购入丙公司原材料。双方约定:至12月8日,如甲公司不能偿付全部原材料款,丙公司有权将机床变卖,以其价款抵偿原材料款。10月1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转让机床合同(丙公司已经同意),双方约定:甲公司将该机床作价860万元卖给丁公司,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丁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货款。10月下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有证据证明),于是通知丁公司终止交货并要求丁公司提供担保,丁公司没有给予任何答复。11月上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向丁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丁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甲公司到期不支付机床保管费,乙仓库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2)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机床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能否中止履行与丁公司订立的转让机床合同?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能否解除与丁公司订立的转让机床合同?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以一项长期股权投资与乙公司交换一台生产设备和一项无形资产。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5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60万元,公允价值为380万元。乙公司的设备原价为160万元,累计折旧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34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万元,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银行存款37万元(其中包括双方资产的公允价值之差20万元、生产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假定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问:
(1)计算甲公司换入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
(2)编制甲公司的有关会计分录。
甲公司2015年1月1日购入乙公司同日发行的面值总额为1200万元的公司债券,甲公司支付价款总额为1250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30万元。乙公司债券的期限为2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票面年利率为5%,实际年利率为3%,甲公司拟持有该债券至到期。2015年12月31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210万元,则该债券2015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千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个月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1.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2.甲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如果10天内不付保管费,丙公司可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依据合同法和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有关投资业务如下:
(1)甲公司于2012年1月2日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和一项无形资产取得乙公司3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假定甲公司取得该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1000万元。2012年1月2日乙公司仅有100件A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相等,除此以外,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该100件A商品的成本为500万元,公允价值为800万元。
(2)2012年8月,乙公司将其成本为300万元的B商品以55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甲公司,甲公司取得商品作为存货。
(3)乙公司2012年实现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
(4)乙公司2012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100万元。
(5)至年末乙公司100件A库存商品至年末已对外销售60件。B商品甲公司已对外出售该存货的60%,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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