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3分)
(1)缔约上的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即发生在合同未成立、不生效或无效、被撤销时,而非合同成立之后。(3分)当事人之间已具有某种订约上的联系,产生合理信赖关系。(2分)
(2)一方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约时负有先合同义务。当事人违背该义务就是有过失。(3分)
(3)过失造成了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失。因合同不成立或无效导致的不利益就是信赖利益损失,即一方基于合理信赖相信合同会成立或生效,因最终未成立有效而致费用等损失。(3分)
缔约过失是一种独立的请求权,区别于侵权、违约、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产生的请求权。(1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 )情形,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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