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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不属于我国新《合同法》规定的数据电文形式

单选题
2021-12-30 15:23
A、电报
B、电传
C、电话
D、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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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C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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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不属于我国新《合同法》规定的数据电文形式
下列()不属于我国新《合同法》规定的数据电文形式。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都属于合同的出面形式,因此网上缔结的合同也在《合同法》规定的()之列。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时,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到达的时间。
电子招标,具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通过()与(),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系指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或在逻辑上与数据电文由联系的数据。它可以用于鉴别与数据电文有关的签字人和表明此人认可数据电文所含的信息。
()是指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或逻辑上与数据电文有联系的数据,和与数据电文有关系的任何方法,它可用于鉴别与数据电文有关的签字持有人和表明此人认可数据电文所含信息。
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数据电文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的信息。
为了使数据电文信息达到“书面形式”保存或提交的法律要求,《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界定电子商务环境中“书面”的基本标准是:()以备()。
为了使数据电文信息达到“书面形式”保存或提交的法律要求,《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界定电子商务环境中“书面”的基本标准是:()以备()
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1条规定:“就合同的订立而言,除非当事各方另有协议,一项要约以及对要约的承诺均可通过数据电文的手段表示。如使用了一项数据电文来订立合同,则不得仅仅以使用了数据电文为理由而否定该合同的()或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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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且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到达时间应为(  )。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的数据。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我国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签订确认书的时间是()。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的是()
根据《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为合同订立成立地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我国《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地点为()。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其中数据电文包括()。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 )视为到达时间。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对于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接收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接收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为()。
我国《合同法》第儿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这一规定说明我国对数据电文形式问题的解决方案采取的途径是()。
下列()不属于我国新《合同法》规定的数据电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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