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建立乡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与任务、基本原则。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第一,农村风险的加大要求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社会转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给农村居民带来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如下一些方面:其一,经济风险。是指农民在经济收入方面可能遇到的风险。其二,社会风险。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方面可能遇到的风险,它表现为社会支持力量的弱化和不确定性。由于农村社会变迁方向的不可逆转,农村居民必须认识这种变迁,适应和采取措施应付这种变迁可能带来的风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即是面对风险的理性选择。 第二,农村社会进步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一方面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体制,农村社会进步远没有达到应有的程度,这是不公平的;另一方面从农村社会进步与繁荣的角度考虑,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必要的。第三,保障农民生活、维持社会稳定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任务为:(一)养老。
1、养老对象—老年人。
我国以60周岁作为划分老年人的界限。养老所说的老年人是指由于生理衰老及社会、文化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不能靠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而需由他人供养的人,包括精神慰籍。2、我国乡村的养老任务。老年人口多:2020年将达14.6%,2050年将达26.4%。乡村老年人的主要困难是经济困难、患病和日常生活照料。实行计划生育的影响。十分艰巨和迫切。
(二)医疗保障。1、集体经济时期的合作医疗
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但随着集体经济的瓦解而解体
2、农村的医疗保障需求。我国乡村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大大落后于乡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表现为:其一,乡村医疗卫生设施落后。其二,某些乡村居民的疾病得不到有效医治。其三,贫困农民难以承担医疗费用。乡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低是同经济落后和缺乏医疗社会保障制度密切联系的。农村的社会进步切实需要提高乡村居民的医疗和卫生保健水平。
(三)社会救助。1、自然灾害对乡村居民生活的影响。我国是自然灾害十分频繁的国家。不但自然环境比较恶劣,而且人为原因也加剧着自然灾害,酿成社会问题。
2、贫困。也叫贫穷,是指人们缺少满足其基本生活的手段时的状况。贫困可分为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贫困线作为衡量是否属于贫困的标准。贫困线与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收入分配及物价等因素有关。一般地把某地区中等家庭收入的一半作为贫困线,家庭收入低于此贫困线者即被划归为贫困户。由于这些农户的基本条件差,缺乏劳动力或家庭成员因残疾、疾病而负担极重,因此难以靠自己的力量走出贫困。这样,政府和社会对他们施以援手,进行社会救助是十分必要的。
基本原则:(一)发展经济是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是收入的再分配,而其基础则是经济发展。一个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类型及水平与政治有重要关系,但实施某种社会保障制度的深刻基础却是该社会的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条件及基本原则: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保障相结合。农村养老保险应坚持低标准。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应坚持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做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用储备积累的做法,自助为主、互济为辅。
(三)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方向。政府出面组织并进行引导。实行“以个人投入为主,集体扶持、政府适当扶持”的资金筹措模式,由集体和个人分担医疗费用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要内容。加强科学管理和民主监督。因地制宜。
5.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首次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作为“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摆在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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