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狂犬病暴露分级处置原则。
医疗卫生机构在判定暴露级别并告知患者狂犬病危害及应采取的处置措施后,应立即开展以下处置工作。
1.I级暴露
确认病史可靠则不需处置。“病史”特指“接触史”。如能确认与动物接触过程中皮肤完好、接触方式没有感染危险,则不需要进行处置。“接触史”不能确认时,建议参照下述Ⅱ级暴露进行处置。
2.II级暴露
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无明确伤口者可在患者指认的可疑部位进行局部消毒处理。
Ⅱ级暴露者免疫功能低下,或Ⅱ级暴露位于头面部者,且致伤动物高度怀疑为疯动物时,建议参照III级暴露处置。
3.III级暴露
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狂犬病疫苗。
某人被狂犬咬伤,医生给予的处理是清理伤口,接种狂犬病疫苗和抗狂犬病免疫血清,对该患者的免疫接种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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