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痕迹的形成因素。
1.造痕体(造型客体):指留下痕迹的人、动物或物体。
(1)表面结构、特征的来源是固定的。例如:人的肤纹特征
(2)表面结构、特征的来源是外加的。例如:生产制造、修理、使用、自然侵蚀
2.承痕体(承受客体):指造痕体的作用下出现的痕迹的客体,是造痕体表面结构、特征的反映体。质地:木质、金属、泥土、塑料等。
3.作用力:使造痕体与承痕体得以接触,而产生相互作用,出现痕迹。例如:杠杆机械力、接触压力等
(1)压力过大、过小,痕迹不清晰。压力适中,痕迹清晰。
(2)压力大,痕迹面大;压力小,痕迹面小。
4.介质:呈现平面痕迹的某种物质。(形成平面痕迹不可缺少的因素之一。)
(1)液体:汗液
(2)粉尘:灰尘
(3)平面加层痕迹:造痕体接触面附着的一层物质被带到承痕体表面而形成的痕迹。
(4)平面减层痕迹:承痕体表面附着的薄薄一层细微物被造痕体带走而形成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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