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购入一套设备,账面原值100万元,1996年花费4万元更新,1999年又用5万元改进其功能,预计尚可使用10年。该设备正常运作需要10人,年均工资6000元/人,材料消耗折合人民币100万元,能耗折合人民币10万元。目前的新式设备仅需7人,且料耗和能耗,均可节约10%。另外,从1993年至2001年间年物价上涨率10%,规模指数0.7,适用折现率8%,所得税率33%。(P/A,8%,10)=6.710
(1)用物价指数法确定设备的重置全价
1993年投资的现行成本=100(1+10%)8=214.4万元
1996年投资的现行成本=4(1+10%)5=6.44万元
1999年投资的现行成本=5(1+10%)2=6.05万元
重置全价=214.4+6.44+6.05=226.89万元
(2)用综合年限法确定有形损耗率
加权更新成本之和=214.4×8+6.44×5+6.05×2=1759.5万元
加权投资年限=加权更新成本之和/更新成本之和=1759.5/226.89=7.755年
有形损耗率=加权投资年限/(加权投资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7.755/(7.755+10)=43.68%
(3)确定功能性贬值
功能性贬值=年超额运营本(1-所得税率)(P/A,i,n)
=((10-7)0.6+100×10%+10×10%)×(1-33%)×(P/A,8%,10)=57.545万元
(4)确定该设备的评估价值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有形损耗-功能性贬值
=226.89-226.89×43.68%-57.545=70.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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