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曾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的情况,发行人应详细披露有关股份的形成原因及演变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和承销过程中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 )。
Ⅰ.网上申购前披露每位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
Ⅱ.招股意向书刊登首日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发行定价方式
Ⅲ.在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获配机构投资者名称
Ⅳ.招股意向书刊登首日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发行定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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