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单选题]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的答案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时.应当符合()。

单选题
2021-12-31 10:58
A、只须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
B、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C、须经全体合伙人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D、须经全体合伙人三分之二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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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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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 )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并存时,其清偿顺序是()。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根据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不同,合伙企业可分为(  )。①个人合伙②普通合伙企业③特殊普通合伙企业④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不同,合伙企业可分为(  )。Ⅰ.个人合伙Ⅱ.普通合伙企业Ⅲ.特殊普通合伙企业Ⅳ.有限合伙企业
甲、乙、丙、丁四人商议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合伙协议。甲以部分货币及实物折价出资10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物出资4万元。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丙、丁按5:4:3:2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合伙企业设立后存续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事实(但不限于): (1)合伙企业设立3个月后,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A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2)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后,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1个多月后,该合伙人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仍然出资4万元。此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B就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张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王某担保。 (4)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半后,乙在与C经济业务来往后,发生了债务。C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胜诉后,C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该合伙企业又继续经营了3个月后,由于在此之前甲等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该合伙企业亏损严重,合伙企业的E债权人起诉于法院,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合伙企业财产25万元,但所欠债务40万元。要求:分析甲、乙、丙、丁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什么?
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丁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和丙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即向丁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该合伙企业内部规定,任何合伙人不得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丁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和丙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即向丁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该合伙企业内部规定,任何合伙人不得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项:
(1)6月,合伙人丙同A合伙企业进行了120万元的交易,合伙人甲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有限合伙人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2)6月,合伙人丁自营同A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获利150万元。合伙人乙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丁不得自营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其获利150万元应当归A合伙企业所有。
(3)7月,A合伙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
(4)8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乙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5)9月,甲、丁提出退伙。经结算,甲从合伙企业分回10万元,丁从合伙企业分回20万元。
(6)10月,戊、庚新入伙,戊为有限合伙人,庚为普通合伙人。其中,戊、庚的出资均为30万元。
(7)12月,8银行100万元的贷款到期,A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40万元。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丙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王某与孙某共同出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在企业存续期间,王某因女儿出国留学,向建行借款一百万元,借款到期后,建行要求王某偿还借款,王某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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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因车祸去世,甲的妻子丁是唯一继承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须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下列哪些情形发生,合伙人可以退伙()。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下列行为中,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企业中,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下列各项中,普通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0年元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家从事餐饮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丙为普通合伙人,甲、乙和丁均为有限合伙人,甲和丁以现金出资,乙以房屋出资,丙以劳务出资;各合伙人平均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由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乙、丁不执行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此外,合伙人丙还设立了一家从事贸易的个人独资企业。2010年的经营期内,合伙企业发生了下列业务:
(1)2010年5月,甲以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身份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经查,银行有充分理由认为甲为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丙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10年9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经查,合伙协议中并未对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担保的事项作出约定。
(3)2010年10月,丙与合伙企业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丙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向合伙企业提供食品。该交易甲、乙和丁均表示同意。2011年1月1日,丙企业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支付到期的戊的债务,丙决定解散该企业。2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C作为清算人对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清算。经查,该个人独资企业债权债务情况如下:①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戊10万元;②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③丙在上述从事餐饮的合伙企业中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该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其分配利润。
(4)丙个人没有其他可执行财产。2011年3月,戊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剩余债务,合伙人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丁决定以现有状况继续经营。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丙在合伙企业以劳务出资的形式是否合法?丙在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中是否可以用劳务出资?
(2)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乙、丁不执行事务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以普通合伙人身份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甲对此业务承担的责任应如何确定?
(4)丙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丙与合伙企业签订了买卖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6)请说明丙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时的财产的清偿顺序。
(7)甲、乙、丁决定以现有状况继续经营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合伙人个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如何清偿债务()

2010年元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家从事餐饮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丙为普通合伙人,甲、乙和丁均为有限合伙人,甲和丁以现金出资,乙以房屋出资,丙以劳务出资;各合伙人平均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由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乙、丁不执行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此外,合伙人丙还设立了一家从事贸易的个人独资企业。
2010年的经营期内,合伙企业发生了下列业务:
(1)2010年5月,甲以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身份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经查,银行有充分理由认为甲为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丙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10年9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经查,合伙协议中并未对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担保的事项作出约定。
(3)2010年10月,丙与合伙企业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丙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向合伙企业提供食品。该交易甲、乙和丁均表示同意。2011年1月1日,丙企业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支付到期的戊的债务,丙决定解散该企业。2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C作为清算人对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清算。经查,该个人独资企业债权债务情况如下:①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戊10万元;②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③丙在上述从事餐饮的合伙企业中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该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其分配利润。
(4)丙个人没有其他可执行财产。2011年3月,戊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剩余债务,合伙人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丁决定以现有状况继续经营。
要求: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时.应当符合()。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 )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 )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无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 )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 )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 )通知其他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 )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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