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对资产阶级实行“和平赎买”政策的可能性
无产阶级掌握政权以后,用和平赎买的方法改造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曾经提出但未能实现的设想。在中国社会主义改造中,对资产阶级实行“和平赎买”政策的可能性主要在于:
第一,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阶级,它不仅在民主革命阶段具有两面性,曾经是中国共产党的同盟者。在社会主义革命阶段仍然具有两面性,“它有剥削工人阶级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毛泽东正是根据中国民族资产阶级这一基本特点,制定了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实施和平赎买,把马克思、列宁的设想变成了现实。
第二,中国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长期保持着统一战线的关系。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将民族资产阶级作为革命团结的对象和统一战线的重要力量。新中国成立后,党仍然同民族资产阶级保持着统一战线关系。在新民主主义国家里,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这就为和平改造提供了有利条件。
第三,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我国已建立了强大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有了巩固的工农联盟,国家对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割断了资本主义经济同集体经济的主要联系,使其逐步丧失了独立经营的地位。同时,强大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已经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这就使民族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陷于孤立地位,不得不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因此,在中国社会主义改造中,对资产阶级实行“和平赎买”的政策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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