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报告霍乱疫情并做好疫情报告工作?
霍乱是甲类传染病,传播快,危害大,因此,必需全面掌握疫情动态,尽量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以利就地控制,不让发展。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都有明确规定,任何人发现霍乱病人或疑似病人时,都应及时向附近的医疗保健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与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具体办法:
(1)霍乱病例的核实确诊和疫情报告要统一归口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管霍乱防治工作的科室负责。
(2)基层单位发现霍乱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一面进行处理,一面打电话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3)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基层报告的霍乱病例经调查、检验、核实确诊后,随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厂矿、部队系统的医疗单位所发现的霍乱病例均归口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实并协助处理。
(4)各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所辖地区发生的确诊病例,每天做进程报告,若有暴发疫情则应随时报告,并在流行结束后作一次病例订正报告
(5)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霍乱流行期间每周向卫生部报告一次,电话报告项目为:病原学诊病例数、临床确诊病例数、带菌者数及死亡人数。12月2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将霍乱疫情综合分析上报卫生部。
(6)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铁路、军队、边境检疫等有关单位的互通情报和联防工作。流行严重的毗邻省份要互相通报信息并加强区域性联防。
(7)各地在流动人口中发现的霍乱病例。如怀疑其感染地在其它地区,需及时向该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提醒加强监测,并做好相应的处理。对个别尚在隔离治疗中的未愈病例发现离开该地的,需及时以电话通知户口所在地(含去向不明的)或转移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便继续做好隔离、治疗、消毒等工作。,
(8)各级政府有关主管人员和从事霍乱防治工作的所有人员,不得隐瞒、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霍乱疫情。
因此,各级医疗单位都应有专人专管(县以上单位)或专人兼管(乡、镇以下单位)疫情报告工作,明确责任。对违反者,应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处理,即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责任单位,不报、漏报、迟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行政处分。个体行医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报、漏报、迟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限期,不改的,可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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