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款权
是指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始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帐单位,是按比例份额分配给会员国使用资产的一种权利。它与黄金、外汇一起作为国际储备以及用于会员国政府间的结算,但不能用作贸易或劳务方面的支付。
3.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后不愿承包该工程而逃避签约,招标单位将按规定( )。
33.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后不愿承包该工程而逃避签约,招标单位将按规定( )。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