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净资本与公司的风险资本准备的比例不得()。
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当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的比例与上月相比向不利方向变动超过20%的,期货公司应当向( )提交书面报告。
期货公司应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动态风险监控和资本补充机制,确保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 )
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的比例与上月相比向不利方向变动超过20%,期货公司应当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在( )个工作日内向全体董事提交书面报告。
某期货公司的期末财务报表和风险监管报表显示,其净资产为8000万元,净资本为6000万元。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在对该公司报表进行非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申购新股,在期末时仍有2000万元处于申购新股冻结状态,公司未对这部分资金进行风险调整(申购新股资金的风险调整比例为5%);
(二)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期货风险准备金”为400万元,但公司在计算净资本时,未对该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在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调整后,该公司的期末净资本为( )万元。
某期货公司的期末净资本为5000万元,风险资本准备为5500万元,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对该公司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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