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商鞅"改法为律"扩充了法律内容,强调了法律规范的普遍性
B、汉武帝顺应历史发展废除肉刑进行刑制改革,为建立封建刑罚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
C、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
D、清末变法修律基本上是仿效外国资本主义的法律形式,固守中国的封建法制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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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汉代废除肉刑、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清末变法修律的主要特点。
选项A正确。商鞅的“改法为律”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改法为律”,是在法律观念上的又一进步。
选项B错误。不是汉武帝改革,而是汉文帝废肉刑。
选项C正
确。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的变化,法律内容也有所发展,主要表现在礼法结合的进一步发展。也就是说,在汉代中期以后的法律儒家化的基础
上,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表现在:“八议”入律与“官当”制度确立、“重罪十条”的产生、刑法
制度改革、“准五服制罪”的确立、死刑复奏制度。
选项D正确。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