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公司2014年5月1日从甲公司购入一批原材料,材料已验收入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产品购买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为了使W公司尽快支付购买价款,与W公司合同约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W公司5月8日付款,则W公司购买材料时应付账款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乙公司2013年10月1日从甲公司购入一批原材料,材料已验收入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产品购买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为了使乙公司尽快支付货款,与乙公司合同约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乙公司10月15日付款,则乙公司购买材料时应付账款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
(2)销售商品时取得运输公司由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万元;
(3)将新产品用于赠送福利院,账面成本30万元,成本利润率10%,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价;
(4)购进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万元;
(5)销售2014年 5月购进的小轿车,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6月份应纳的增值税额。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1年9月2日从甲公司购入一批产品并已验收入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该批产品的价款为150万元,增值税额为25.5万元。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该企业在2011年9月11日付清货款。企业购买产品时该应付账款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2008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3月2日,向B公司赊销某商品100件,每件标价200元,实际售价180元(售价中不含增值税额),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交付B公司。代垫B公司运杂费2000元。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2)3月4日,销售给乙公司商品一批,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额3400元,乙公司以一张期限为60天,面值为23400元的无息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该批商品成本为16000元。
(3)3月8日,收到B公司3月2日所购商品货款并存入银行。
(4)3月11日,A公司从甲公司购买原材料一批,价款20000元,按合同规定先预付40%购货款,其余货款验货后支付。
(5)3月20日,因急需资金,A公司将收到的乙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办理贴现,年贴现率为10%。
(6)3月21日,收到从甲公司购买的原材料,并验收入库,余款以银行存款支付。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
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假定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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